聪聪现在基本上会自己走了,她那辆学步车是妈妈向同事借来的,停在楼梯下已经好几个月没动了,都开始积灰尘了,所以我们就想着去还掉它。今天我们把学步车拉出来,洗清了一下,放在门口,准备吃过晚饭去还。聪聪见到了这辆久违的小车子就来了兴致,围着它左转右看地不肯放手,还非要坐进去。现在的聪聪个子已经很长,所以两脚伸直就高出车子,根本就不能坐着了,可她还是很高兴地待在学步车里滑来滑去。妈妈说“聪聪,你要是还留恋学步车,怎么能真正学会自己走路呢?”所以硬把她拎了出来,不顾她的哭闹去还掉了。我们这是不是叫“破釜沉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