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23日那天,妈妈给宝宝买了一件新外套,是在商场里买的,讨价还价结果是50元钱。第二天妈妈就给宝宝穿上新外套去防疫站打针,路上的10多分钟时间宝宝的脸上变花了,我跟LG检查发现是衣服拉链有尖口,把宝宝的脸划破了,划得蛮厉害的,脖子上也有。于是来到商场跟卖主协商换其它款式,卖家态度很恶劣,硬是说我自己不好,衣服是我挑的,说他们没有负责,是我挑有拉链的,所以划破了也不管他们的事,要想换别件要加钱,原本差不多款式的都是一样的价格,去换的时候却要加20-30元,我觉得心里不舒服,明明是质量问题,现在《婴幼儿服装标准》上有规定说拉链不能有尖口之类的。于是抱着受伤的孩子去找工商局,工商局的人员也说是我的责任,这么小的孩子不应该买拉链衣服,虽说改天帮我去协调一下,结果还是应了商家的话,让我出钱换其他款式,也不答应让我退钱,各位妈妈,你们帮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是我的责任吗?商家没有责任吗?买了劣质衣服就应该自认倒霉吗?难道就没地方讨个说法吗?宝宝受伤了都是妈妈的错吗?好心疼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