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友,其夫外派美国工作3年。昨日,设宴为她送行。席间,谈起她四岁孩子的教育问题。她说,她会亲自在家教习他中文,并略带得意地表示,孩子某些时候会怕她,因为她是家里唯一舍得打孩子的人。立刻,有朋友善意提醒,等他们到了美国,孩子上学第一天,老师就会告诉他有这等及那等权利,如果父母有打、骂、体罚、关禁闭等等在我国公民看来司空见惯的行为,均属家庭暴力,孩子可以提出控诉,把父母关进大牢。
吾友恍然大悟,开始对怎样在美国教育孩子感觉有些茫然无措。
同样感觉茫然的,还有我。
虽说,现在不是奉行“黄金条下出好人”的年代,但“家法”现象仍然普遍存在。虽然红豆还小,“豆子听话哦,不听话妈妈打屁股!”,这已经是我教育她的口头禅。由于家庭老人对红豆的绝对溺爱,我也认为我是家里唯一会“打”豆子的人,甚至认为这是我肩负的一种光荣和责任。
读书数篇,柏杨先生的杂文《把羞愧当荣耀》曾经提到:台北市政府教育局当年拟取消教育体罚时,曾经做过民意调查。结果,91%的教师,84%的家长,及80%的学生,都认为只要不造成伤害,适当的体罚是应该的。甚至有29%的教师,因为教育部严禁体罚,就“心灰意冷,不管教学生”。
柏杨先生认为,教育的目的在培养人性的尊严和荣誉。体罚,源自封建社会的鞭笞、廷杖,所展示的是绝对权威的感情蹂躏。体罚,是一种人格上的凌辱,那没有爱,只有恨。体罚,会将孩子们的自尊、灵性和最可贵的想象力一并打杀。国民对这种人格凌辱麻木不仁,是奴性深入脑髓的表现。
柏杨先生的话听起来有些愤世嫉俗。细想想,又确有道理。什么是真?什么是假?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孩子为什么一定要听话?身为父母就可以拥有绝对的权威,判断孩子的价值?如果父母可以从小威逼孩子屈从于自己,孩子将来就可能轻易地屈从于任何人、任何事 -- 这就是一种奴性。
曾经读过一篇育儿专家的文章,内容大致是:3岁以前的孩子不要打,打也没有教育意义;7岁以后的孩子不能打,打会激发逆反心理;3-7岁之间的孩子,可以采取打骂的教育方式。当时,我深以为然,并准备身体力行。现在看来,那是几千年来鞭笞传统在我思想里的死灰复燃。
或许,放弃“家法”会让家庭教育更加艰难;或许,维护尊严提倡个性不符合中国国情。但是,如果“我”不追求进步,如果下一代不发展进步,中国如何进步?人类如何进步?
小红豆,妈妈决心在你的成长过程中,对你言传身教,不采取体罚措施。妈妈希望自己能够说到做到。如果,几千年旧传统的流毒,对尊重旧文化的我,已经深入骨髓。我希望这篇日志可以提醒我,让我看到它,就想起今天对你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