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鸣在玩滑梯时,把一个小女孩的眼下皮抓伤了。我打了一鸣的手一下,告诉他不可以抓妹妹,同时向女孩的外婆道了歉。她妈妈闻讯赶来,黑着脸,气势汹汹:你小孩怎么能把我小孩抓成这样,都化脓了,万一毁容怎么办?我说:对不起。“就一句对不起就了事啦?你怎么不好好管教自己小孩?经常打别人的孩子?”我也不高兴了“我小孩是打过别的小孩,但是也经常被别人的小孩打啊?小孩子打打是很难免的事情,我怎么跟他讲道理,他才两岁。”那个女人说:“你看你小孩,老是打人,你作为大人的,要负责啊”?“我不是说了对不起吗?还要怎么样?难道要把我小孩也抓一下,或者打个皮开肉绽,你的心里就平衡了是吗?”我也生气了。那女人叫老太太报警。我想报警吧,警察没事干,理你才怪啊。她又要求“你得陪我去医院,去看看医生。”我回答我没时间,要去你自己去。她又问你,那你什么时候有时间。我说不知道。我告诉她我住哪里,如果事情再来找我,就回家了..
冷静想想,都在一个小区里,为什么不能多一份理解和宽容?争吵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吗?但是我为什么就得让别人?我又不是第一夫人,也不是某知名人物,我只是一个小市民哦!如果我让了她,不把情绪发泄出来,憋在心里,岂不是气坏自己身体,我为什么要委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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