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1日 星期二 晴23-30度
没有不爱高跟鞋的女人,也许这话说得有些绝对,自己其实就这样对高跟鞋既爱又恨。爱的是自身高度有限,确实需要鞋跟增加高度,但同时也是增加气质和优雅,当然,这只是从对他人的观感说起。看着那些着高跟鞋的女士们,对他们的“佩服”也油然而生,这不光需要勇气也需要极佳的身理条件。说到恨,似乎是因为这先天的脚型所限,根本就不是穿高跟鞋的料,太高的鞋似乎又有故作清高的嫌疑。所以,不高不低2-3厘米的鞋跟才是我的最爱,而且最好是坡跟,可能这根本不能算作高跟鞋,最多叫做有跟的鞋。
夏天刚到,迫不及待要选购一双心仪的坡跟凉拖鞋,颜色一定要清爽,以配合夏天灿烂亮丽的阳光。鞋子是采购回来了,大小高度都无一例外的合适,可以算作是一双合格的鞋子。
不光自己看着合适,有人的欣赏水平也颇和我一致。而且还自告奋勇要先试一试。谁会一天到晚在家穿着凉拖鞋走来走去呢?她就可以,在写这篇日志之前,晚餐的时候她还强烈地要求穿着凉鞋踩在沙发上。
这便是我们家的小优优,看着她对凉鞋的钟意程度,似乎连回忆都可以一下子被拉回到二十多年以前。自己当年何尝不是这样穿着妈妈的高跟鞋在家里走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