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下班与老公去买菜,我叫嚷着要吃榴莲。老公经不住我的纠缠。因为上次买了个半生不熟的,不好吃。自己不会挑,所以一直不敢买。这次老板帮我们挑,挑好他用小刀试下熟不熟,如果熟的话,刀一入马上会裂。
买了,在路上我就与老公讨论着是先吃榴莲还是先做饭吃。他的意见是吃了饭,因为先吃榴莲就吃不下饭。我的意思与他刚好相反,饭天天有的吃,榴莲难得买到熟的,一定要先吃。老公不愿意,生气的说,你先吃榴莲,我就不做饭给你吃了。我听了不吭声,说说好好好,先做饭。
回到家(出租屋)我把菜泡好,把榴莲打开。对老公说我先检查下这东东到底是熟还是不熟,一打开,我说好香啊,手情不自禁的就去抓肉吃了。老公经不住我吃相的诱惑他也过来了,我说你不是要先吃饭吗?他说如果你吃了,我不吃那不亏了,笑死我,还怕亏给我。三下两除二,一人吃了两大块,哇好饱,但还是要留点肚肚吃饭。老公叫我把肉挖出来,清理现场,接下来他做饭,我边清理顺便再偷吃点。搞完就去上网种我的地了。老公叫我吃饭时,一碗饭,总觉得今天的碗特大,怎么吃也吃不完。老公叫我少吃点菜多吃饭,不吃完那碗饭就等下不让吃那榴莲。唉,这真是直击到我的短处了。他太了解我了。给了点他,吃了小小菜,硬着头皮把那饭吃完。这是吃为了吃下半场的一关啊。
吃完饭,我们出去公园玩走走,在公园亭里躺着一边听音,一边吹风。这两天天气太闷热了,家里没法呆,空气不很流动。我想搬家,但老公说,你说的容易。这么多东西你以为搬起来很快啊。想想也确实是东西太多。到八点四十了,有点困了,可能是太饱了,于是回家了。
回家看见余下的那块榴莲,我闻到那香味无法控制。又趁老公不注意,先偷偷的吃了块。老公叫我拖地板,要我助消化消化。可我真的吃的太饱,走都走不动了。只能换衣服躺在床上。没办法,老公只能自己把地板拖了,衣服洗了。唉,真的好撑。不过还是值的,难得一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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