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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个人日记

赶集

09/06/26 00:01:17 标签:

今天幼儿园又组织赶集了,怕对钱没概念的他损失太大,我只给他带了三元钱,然后又带了一些毛绒玩具去卖。晚上回来,带去的钱都没了,拿回来一辆破了的车,一只破了的恐龙,还有一个塑料福娃。那车上面写的是“白送”,福娃标价是五元。可是我们的手指偶和毛绒狗要是按照我的标价卖应该是八元,加上给他的三元应该是十一元啊,这亏本生意做的也太大了吧!我都打算下次不给带钱去了,不过又怕他闹。看样子得多带他去买东西锻炼锻炼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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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板

  • 哈哈哈对王乐乐说:2011-02-15 1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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