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阳爸单位要发独生子女费了,所以决定近期把独生子女证办一下。(虽然和阳阳爸都是独子,可以生二胎,但发现养一个就够烦,再也不要生小二子!其实要是下一个女儿倒是可以考虑考虑,可是哪个能保证呢,要是还是个小子,那就要破产了!想想还是不要啰,我们有阳阳也就够了!)
可是没有想到办独生子女证有这么麻烦,先是到街道把需要准备的东东弄了清楚,什么双方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拉,宝宝户口和我们户口的复印件拉,还有结婚证,出生证明等等复印件,首先双方单位盖章还是蛮顺利的,三口之家合影也在百天照时候照过了,接着就去居委会录入申请表信息,申请理由是:“响应政府号召,只生一个”。
今天去街道,蛮以为能拿到小本本了,结果核查结果是复印件不合格,按照要求的排列顺序重新复印了,复印完了,街道就盖了个章,签署两个字“同意”,完事了,领本本还要到区政府,真是受不了!于是问街道工作人员,街道是做什么的啊,回答到:“我们审核盖章啊!”那居委会是做什么的啊,回答是:“录入信息啊,不录入街道这边看不见!”,区政府不问我也知道就是发证的,哎,这么简单的事情居然要三个部门一起审核,强烈BS中!不过还得改天去领证,但愿不要又来什么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