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宝慢慢长大后,和小朋友们之间因为分享玩具而频频发生争吵。今天看了明妈的博客里明妈同明明对玩具商定的几条原则后,觉得用明妈的这几条原则教育孩子真是恰到好处,于是摘抄下来以下内容:
对于与小朋友分享玩具,妈妈跟明明商定了几条原则:
第一、明明自己的玩具,只要明明愿意,可以送给其他小朋友,无需征得爸妈同意。但爸妈买给明明日常使用的东西不能自作主张送给小朋友,包括:自行车、手表、书包、衣物和书籍;
第二、明明自己喜欢的玩具,别的小朋友开口要,明明可以不给,但要礼貌地说明情况,不能伤害小朋友;
第三、明明自己不喜欢的东西,如果小朋友没有主动表示要,明明不可以当作礼物送给别人。妈妈认为:这种“假慷慨”容易滋生孩子的“投机心理”,不能助长;再者,也让明明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
第四、可以跟小朋友交换玩具,也可以送玩具给小朋友,但一旦成交,不可以反悔再往回要,只要出手了,就是别人的玩具了,如何处理都由别的小朋友自己决定;
第五、不要为了讨好小朋友而把玩具送给他(她)。做朋友最重要的是彼此平等、互爱。这样的朋友在一起才能开心。如果不送礼物就不能做朋友的人,明明可以不跟他(她)做朋友。
在这样的原则下,明明不时跟小朋友交换玩具,或者把自己的玩具送给小朋友,妈妈基本上不干涉。每次有小朋友表示喜欢明明的玩具,妈妈都会说“去问明明吧。”而明明基本上都能按上述原则把握,一直处理的还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