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小妹说零食没了,要吃零食,于是我就带她去超市买零食,在超市东瞧西瞧,就是不买,逛了很久,我有点生气了,说:“你究竟要买什么?”
她也火了,说:“我不要了”
我看她生气情况不好,就投降了“不要生气,你喜欢什么妈妈就买什么”
可是小家伙,脾气也不是盖的,拗不过她,没办法,只好顺从她,离开这个超市,转战另一超市,好笑的是,到了另一超市买的东西竟然就是在前一超市所看到最普通的她的偶像周杰伦署片的,更加气人的是买了拿到家里却不吃,当摆设用,我的乖乖,难道这就是你对我的惩罚吗?让我多走冤枉路,现在看来她的举动并非无心的,而是有目的的,哎,亲亲我的宝贝,让我欢喜让我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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