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看了中央电视台的民乐大赛,妈妈又深深地被那些魅力折服,尤其喜欢古筝,所以又建议艺艺去学古筝。爸爸听见了,说:“报兴趣班我不反对,但首先要申明的是选择了以后必须得坚持,你看艺艺学中国舞、拉丁舞,都学了初级后就不想学了,这样养成做事情半途而废的习惯太不好,我看还是让艺艺继续跟公公学写字、画画、拉二胡,学得好,才能学其他的东西。”这么一说,我倒是挺内疚我的一时兴起。
艺艺听了父母的决定后老大不高兴,(她也想学,她想学的不是古筝,而是那个叮叮咚咚的洋琴,因为少年宫没这个班才勉强决定要学古筝),我劝她一定要好好表现给爸爸看,让爸爸被艺艺的决心所感动。
这两天,我家里又响起了支支嘎嘎的二胡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