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亲协议书
协议人:×××××××,男,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女,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住____市____路____号。
协议人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分居一年多,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分亲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与-------自愿分亲。
二、夫妻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三、子女抚养、抚养费及探望权
儿子周xx由男方抚养,女方无须抚养费,xxxx可在每月的第一个星期六早上八点接儿子到其居住地,于星期日早上九点送回xxxx居住地。如临时或春节探望,可提前一天与周x×协商,达成一致后可按协商的办法进行探望。
本协议一式双份,双方各执一份,在双方签字,立即生效。
协议人: 协议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这就是翔爸给翔妈的协议,为什么我就是不想去解决,为什么?翔爸既然说这样只是为了好给别人一个解释,我就不懂,原来我们的分开,也只是为了个别人一个解释而已,而那所谓的“别人”是哪个呢?
只是我太傻了不是吗?可是,翔爸那所谓的协议,真的是给我机会去看我的儿子吗?还是成了探监一样的形式?为什么是我的孩子,我就要这样的?真的好简单好幼稚。。。
不是我不签,也不是我想怎么样,只是“不平等的条约”,我为什么还去签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