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两天前,恰逢星期天,我们早早吃完晚饭,妈妈带着我去安定广场玩,那里好多叔叔阿姨、爷爷奶奶正在激情四溢地跳舞,我和妈妈正享受在音乐中,忽然走来一个小姐姐,她走路感觉跟妈妈开车一样——新手,o(∩_∩)o...哈哈,再看看她手上好像拿了个很好玩的球球,那个球球在没有灯光的广场一角,闪闪发光,真好看,于是我就一声“要”手已经到达了姐姐的球上,姐姐真小气,不肯我拿,我便只好来点硬的,不管三七二十一,我揪住球球就是不放,就这样,几个回合下,那个球在我们俩之间已经彻底变了形,妈妈实在不好意思,只好硬将我抱走,尽管我大叫也无济于事。后来,妈妈从一个小摊那里买了个一模一样的给我,可我的兴趣已经明显不大了,妈妈说我太霸道,小宝宝应该玩自己的玩具,不能强占别人的东西,那是很不礼貌的。可是妈妈,现在我还不知道什么是“礼貌”。
广场就是好东西多,为什么好东西都在人家手里呢。在另外一处,我碰到了一位漂亮的阿姨,她手上拿着一个荧光棒,很好看哦,好几种荧光,一闪一闪的,漂亮极了,我这人就是喜欢漂亮的东西 ,尤其是别人手上漂亮的东西,于是我又忍不住说“要”,但这次我很礼貌,没有伸手去抢哦~,漂亮的好阿姨,听见我说话,就凑过来了,将手中的荧光棒拿给了我,于是我就开心地挥舞着,妈妈老担心我会弄掉,但是我没有哦~瞎操心!等我玩过瘾了,妈妈便将棒棒还给我大方的阿姨。
现在妈妈知道了:我就是过把瘾而已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