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blog.ci123.com/kdnr520/entry/1107275?time=1300028487 “女性经期应该休假一至两天” ——全国政协委员张晓梅建议,将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权益写入《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应受到特殊的保护权利。明确职业女性经期休假时间,休假时间建议可为一天或调休一至两天。 这个建议太有人情味了,说出了职业女性的心声。赞成!赞成!有的姐妹经期前两天,就痛经很难受,又吐又冒冷汗;还有的头昏、全身无力,影响工作,若能调休一至两天,这样不仅女性员工得到休息,工作不受影响,还可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希望能够早日执行。 另外,若是个体老板不执行,不给假这么办?有什么部门可以督促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