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警方以涉嫌拐卖儿童罪立案,昨日该男子被石狮警方抓获
“我只是带走自己的儿子,有什么错?”直到昨日被警方抓获,41岁的龙岩上杭人李某仍这样认为。他和妻子闹离婚,法院将孩子判给妻子后,他在未告知前妻的情况下,将儿子带到石狮灵秀镇。妻子随后报警,龙岩警方以涉嫌拐卖儿童罪立案。昨日,李某被石狮灵秀派出所
昨日上午11时左右,灵秀镇前廊某服装公司的管理人员拿着新进员工的身份证到灵秀派出所办理暂住证。民警发现其中的李某是一名在逃人员,而且涉嫌拐卖儿童,拐的竟然是亲生儿子。民警赶到该服装公司,抓住李某后,又在他的宿舍内发现他10岁的儿子郑郑(化名)。
“她说孩子要给她,又不赔我钱,我什么都没有,凭什么?”李某说。去年6月份左右的一天,郑郑和同学到教室外玩耍,碰到前来找他的李某。“我说要买赛车,爸爸说钱不够,给我买了些其他东西,我们就回到爸爸住的地方了。”郑郑说,不久后他们就来到石狮。到石狮后,郑郑没有再和妈妈联系过。
李某说,此后,他和前妻还谈过孩子的归属问题。“她让我把孩子给她,给我1万元,但我觉得至少要十来万。警方在找我,找就找,我又没犯法。”他说,如果妻子当初肯给赔偿或者自己有两个孩子,事情就不至于这样。
郑郑到石狮后在一小学接着念二年级。他说,自己更愿意跟爸爸住在一起,因为“爸爸对我好一些,妈妈有时候会打我”。父母的离婚在他看来就是“妈妈不要爸爸了”。但到石狮后,他仍然会想妈妈,最希望的是能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
昨日,郑郑的妈妈和龙岩警方一起赶到石狮。此案将移交龙岩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