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女人的权利;婚姻法改了又改,
现在的婚姻法公平吗?
一般来说现在农村很多都是男人买单;
女人就出一点嫁装就嫁过去,一切财产都是男方出的多;
婚后卖了命的为了这个家而辛勤的挣钱。
县城的呢!
是男方出房女方出装修费;婚前无所谓;
不计较;脑子清醒点的房产俩个人的名字;
有些男方不会同意的;那就随他。
离了婚;农村的女人能得到什么;付出了半辈子;给点钱弥补。
能弥补她的付出吗?县城的;
房产有名的分一半;没名的怎么办,装修费用没有留下证据怎么补偿?
也是给点弥补吗?
女人比不过男人,女人永远比男人老的快;
而男人离了容易在娶。
那离婚了的女人还会有人当宝一样的喜欢吗?
大家说对女人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