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复的 不能是从前的强制婚检

12/02/27 14:17:23 标签:

  到底要不要强制婚检,争议一直不断。反对者说,取消强制婚检尊重了个体的自由。支持者则认为,婚检不但是个体的一项权利,同时也是一项义务,它承担着提高人口素质的重任,因而婚检还关系到下一代,关系到整个社会的公共利益,理应强制。

  说婚检关系到公共利益,并不是有意放大,只要看一下取消强制婚检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就会发现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2003年,在“婚检是公民个人私权,政府不应强制干预”的呼声中,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强制婚检制度。这之后,个人的权利得到尊重了,然而,随之而来的问题却不断显现,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各地婚检率急速下降,导致的最明显后果就是新生儿缺陷发生率的上升。

  比如在广州,尽管2007年实施免费婚检,但没了强制的约束,当年全市婚检率仅为12.86%,而新生儿出生缺陷发生率则上升为126.25/万人,2008年则上升到153.98/万人。卫生部妇幼保健与社区卫生司司长秦怀金去年在接受采访时就表示,出生缺陷率上升与自愿婚检有关。

  当初取消强制婚检,主要是缘于当时的婚检多流于形式,几乎沦为一些部门借机收费的工具。但是这并不能作为取消强制婚检的理由。婚检作为一项法定义务,利国利民,当其异化为部门敛财工具时,有关部门当反思为何会出现这种状况,而不是将其“一棍子打死”。有问题了不去解决问题,只是通过取消婚检的途径来消灭问题,这种因噎废食的做法,无疑为新生儿出生缺陷开了“绿灯”。

  其实,在黑龙江等地,已经部分地恢复了强制婚检。这其实也给了广州一个启示:作为一个新生儿出生缺陷高发城市,广州不妨在恢复强制婚检上先行一步。而且恢复强制婚检并不是没有法律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母婴保健法》,没有对强制婚检作出任何更改或废除的规定。因而,广州恢复强制婚检,在法律上也说得过去。

 当然,要想让强制婚检不让人反感,在费用和程序上都要有所考虑。广州之前已经针对户籍人口实施免费婚检,现在虽然扩大到了常住人口,但这笔费用也应由公共财政埋单,或者将其纳入社保,让强制变成自愿。同时在程序操作上也要简单化、便民化,最好能以“一站式”服务,免除婚检者奔波于不同部门之苦。总之,强制婚检不能是对从前的简单恢复,而要赋予更多人性化。

  此外,强制婚检的一波三折还让我们反思:该如何保证一部良法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法律在实施中需要不断修改和完善,但不能因为一些不同的意见就朝令夕改,折腾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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