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带女儿和她的好朋友去必胜客。
出门前,清儿特意带上了她的零花钱——二十几元,给我埋单。
我没用,还给了她。
饭后,去新华书店,声明只是去看书,不能买东西。
两小妮子转了一圈,看上小玩艺了。
见我态度坚决——声明在先,就问“能用自己的钱买东西吗?”
得到允许后,一会儿就不见了人影。
而后每人手里拿了个小东西,告诉我花了10元,找了三个小硬币,一脸满足的样子。
回家后,把东西扔一边了。
唉,同往日一样,尽买无用的东西,没想到~~~~~
晚上讲完故事,就让她躺下睡了,清儿对我说“今天花了十元钱,我好心疼。”
突然提起白天的事,还真是意外。看着她有点难过的样子,忙问“怎么啦?”
“那东西没用。”
原来是花钱买无用的东西,知道心疼和后悔了。
第二天还告诉奶奶,花了钱很心疼呢。
自己体验胜过说教呀。
这次的几元钱花得真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