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的一个晚上,我依旧和兜兜散步回家。
我口渴了,先给自己倒了一杯,放在餐桌边,桌子比兜兜高出一个头。
然后我转身给兜兜倒水,才没有打开奶瓶,就听到一声惨叫,紧接着狂风暴雨的哭声。
我们一家人都围过来,抱起兜兜冲到水龙头也不知道将水往哪里洒。
只见兜兜脸红了一片,微红,一家人感觉不会大碍,只是逗兜兜玩,兜兜10分钟左右也就不哭了。
我们想应该没有事情了。但为了保险起见,还是决定问问楼下诊所的医生,
医生一见,厉声说:赶快送118医院,烫伤刚开始看不出严重,但会越来越红,越严重。
我们吓得腿都软了。赶紧驾车送到医院,医生说右边脸的烫伤一个星期会痊愈,脖子上的烫伤可能会留疤。
真的是这样。。。
现在,脸上的烫伤好了,又边脖子上还留有两个指甲盖大小的白色伤口。
不愿提及,不得不提及,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