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幼儿教育机构里,培养孩子成为对自己负责并能与他人友好相处的品质是教育的重点。根据儿童和青少年法,这包括对孩子的照顾,抚养和教育。此外,也相应提供满足孩子及其家庭需要的教育内容和组织机构。
作为教育体系的经典部分,早教及幼儿园教育已成为目前公众讨论的焦点。作为教育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园已引起专家,政治家及更多人群的关注。目前,幼儿园已从强调幼儿照顾的场所转变为实践幼教理念的专业机构。德国许多州已相应出台提高教育质量的方案。其中几个州的专题方案旨在发展满足儿童整体全面发展的革新教育。幼儿园应该根据儿童不同的个人情况和成长阶段实施个性而又全面的教育。所以我们应优先考虑孩子。这项专题计划强调,在幼儿园,孩子们不是提前学习小学的内容,幼儿园不应理解为学校教育的组成部分。
这样专题计划的目标是,根据最新的儿童认知研究成果,幼儿园应作为培养孩子全面发展能力的基础教育机构。挖掘培养孩子的天赋,及时发现孩子的缺点。幼儿教育的重点是促进孩子的运动技能,语言,社交技巧和创造力。
自1996年以来,德国有专项法律条文规定(半天)或日托幼儿园招收对象限制为3周岁至入学前的儿童。在德国,幼儿园中年龄在0至3岁的儿童约占全国人数的15%,年龄在3至6岁的约占90%。其中幼儿园的教育经费是由所在社区决定的,幼儿园之间的经费额度相差也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