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路过小区的玩具店时,有很多小朋友在玩陀螺,爸爸叫我过来围观一下,我一过来,就把一张纸放进正在旋转的陀螺里,待陀螺结束停转时,我就自鸣得意“知道我的厉害了吧”,一个是我以前同学的女孩抢白说“你这叫什么厉害”呢。
后来一次,我和妈妈再次经过这里时,又停了下来围观,然后就抢了一个陀螺走了,然后那个大的小朋友就跑过来先是打错了我们以前的邻居,那小朋友就哭着向妈妈告状,“他们要打我”,后来,那大朋友知道打错了,又追到我这边抢回陀螺并打了我,我不会反抗,也不作声,妈妈就过来向我讲道理,说“别人的东西不能乱拿,如果有人打你啦就要向爸爸妈妈说”,但回到家里,妈妈提示让我向爸爸说“有没人打豪仔”时,我也没作声。
其他的游戏真的还是不在行,不过玩追逐的就是最爱了。晚上,先是跟一个小男孩玩了好几圈,接着又跟差不多大的女孩和一个小的男孩玩起了追逐,我当了光头强,他们就是熊大熊二了。不久,又碰到了前几次都一起玩的小朋友,他每次出来都拿着枪,我就当他是光头强,前前后后玩了两个多小时到晚上11点才回。爸爸特地从家里带来温开水让我补充出汗蒸发的水分,以免咳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