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早上没课,便在家里陪着嘟嘟。没想到,却发现了一件让自己既兴奋又生气的事情。昨天早上10点左右,和嘟嘟躺在沙发上,母子两正亲热的玩着。此时,电视上正播着少儿频道的动画城的一个什么征集儿童笑脸的广告。这个广告其实已经播了有一段时间了,也没去注意看过。可是,就在这时,电视上画面却有一张嘟嘟的照片一晃而过。刚看到的一瞬间,我并没有反应过来。等那镜头一过,我才如梦初醒,可是镜头已经过去了。每错,那上面肯定是嘟嘟,那是张在床上照的照片,嘟嘟身上还披着件粉红色的毯子。一下子我兴奋了起来,嘟嘟竟然上了电视广告,还是中央台的。可是,脑子里马上又感觉不对了。我没有送我的照片给它们(那个广告)呀,嘟嘟的照片又怎么会出现在那里。马上想到了育儿网,对那张照片是在育儿网上的,肯定被他们剽窃了。
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起电话,想第一时间告诉嘟爸。嘟爸正好在回家的路上。嘟爸一回来,我马上把情况告诉他。他也觉得很奇怪,于是我们马上决定要把这段广告录下来,然后找这活动的主办方看看是怎么回事,这已经是侵犯了肖像权了呀。可是光顾着激动,也没有把那活动的电话抄下来。于是四处打电话,终于借了个DV机,准备等明天再来录。
今天一早起床,出去买菜回来。回来马上开了电视,调到少儿频道。嘟嘟刚好也起床了,搞定他的早餐,于是开始专心做下来等。因为不知道那个广告到底什么时候,所以一有广告,我就拿起DV准备拍。可是,嘟嘟小朋友也不配合,看到这个新鲜玩意儿就要来抢。只好和嘟嘟打起游击战,边哄他玩别的转移他的注意力,边拿个东西遮住DV,搞的好象记者在偷拍似的。等了一个早上,也没把那广告等出来。又怕嘟嘟搞坏DV,只好拿到一边放着。到了10点,动画城节目到了,只见那个小鹿姐姐和那个多来咪不知道在瞎扯什么。等他们扯完,我刚想走去拿DV,结果那广告就出来了。拍是来不急了,我只好站着看,想看清楚些,到底是不是嘟嘟。果然,又看到嘟嘟了,确确实实是嘟嘟。光顾着看嘟嘟了,又忘了看联系方式了。哎,等了一个早上就这样被它跑掉了。不过,终于清楚的看到了嘟嘟,也记住了这个时间,明天坚决不让他跑掉!坚决维护嘟嘟的肖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