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带着缘缘在门口透透气,适巧路上有人蹓狗,是中小型的混种狗,白色的毛夹杂着黑色,特别是两眼睛周围一圈黑,宛若狗熊猫,禁不住对模样滑稽可爱的他,多看了几眼,缘缘更是瞅着嘴目不转睛的盯着,宝宝虽然不会说话,不过我知道,因为好奇心的使然,他想要更接近那只不停的在忙着巩固自个领域的小狗,于是,也不管狗主人是不是同意,我抱着缘缘亦步亦趋的跟着狗狗,希望缘缘能更开心,而缘缘则是沉浸在他眼中的世界,自顾的笑了起来,笑声惊动了狗主人,见到宝宝那么喜欢她的狗,我相信她一定很开心,因为,从狗主人回过头的神情,我看到了满足。生物学家称狗的前生是桀傲不驯的狼,枭野中的狼,冷傲中流露出一种自信,敏锐具杀伤力的狼眼令人不寒而栗,黑夜中的狼,孤独是牠的代名词,长久以来,狼就被冠以恶名,而今,我怎么也无法将狗和狼划上等号,经过几个世纪的演变,狼已经不是一种牲畜,早已成为人类贴心的宠物、忠心的朋友,地位已大大提高,尽管,狗肉仍被众多国人视为绝佳的补品,但狗仍然是世人最喜爱的宠物。
缘缘其实应该是怕狗的,每次见到会动的玩具,缘缘都会心生恐惧,这次不是玩具,而是活生生的狗,他反而不怕,合理的原因也许是,玩具的距离比狗近多了,而且,真实的更有趣,更能激发他的好奇心,或许就是在好奇心的驱动下,让缘缘忘记了恐惧,宝宝是个胆很小的男娃娃,被吓了一次后,就不敢再尝试了,投币的电动摇摇车,一直是他情有独锺的最爱,总是要玩个几回才开心,哪知,前些时日,缘爸漫不经心的疏忽,让缘缘从车上跌落,严格讲是缓缓的滑落到地面,因为缘爸抢救得宜,没有结结实实的掉下去,所以并不疼痛,缘缘并没有哭,倒是脸上满是惶恐的神情,从那次之后,缘缘就再也不肯坐了,很难想象,曾经他是那么那么的喜爱,而今…..更何况都过好多天了,宝宝却仍然记得那时的恐惧,或许,只有另外一台不同的摇摇车,才能重新引燃他的好奇。
好奇心是人类迈进文明社会的推进器,几岁大的小孩,最喜欢问东问西,打破沙锅问到底,父母千万不能敷衍一句等你大了就明白,这可是会扼杀宝宝的好奇心,游戏和玩具是培养宝宝好奇心的好方法,对于还没有学会如何集中注意力的学龄前小孩,透过游戏的过程去学习,可是最有效的方法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