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吃过饭后陪耀耀玩。
先是抓着我的手在家里走了一圈,转到厨房。看到橱柜特别兴奋,兴冲冲的“跑”过去拉开橱柜门,要去抓里面的餐具。为了那些碗避免“毒手”的破坏,只好将他拎到客厅去,结果是一阵大哭,光打雷不见雨。
为平息他的“火气”,转战到他喜欢的电脑前面去。所谓喜欢有几大“好处”,一、可以按主机上圆圆的开关,此为最爱,但为老爸最痛恨之处;二、可以玩那个“小老鼠”,这是耀耀此也为最爱;三、可以按键盘上的键,虽然是乱按一通,还是会有与想不到的状况发生的。四、显屏上的花花绿绿的煞是好玩~~~~~~~~~~~~~。于是乎,耀耀玩“小老鼠”玩得不亦乐乎,抢都抢不到。老爸强烈抗议,只好再次把耀“拎”走,结果又一次的“呼天抢地”。
将他放在沙发那边,他就自己扶着沙发向电脑这边挪。耀耀先在只敢扶着东西走路。我站的离耀耀有几步距离,他不能一下子够着我,也不敢脱离扶手走向我,没办法,嘴里哼哼唧唧的,试了几下,还是没人来帮他。最后蹲下,两手着地,爬到我这边,再扶着我站起来。这家伙,逗得我们狂笑,太牛了。最后再向电脑“奔”去。。。。。。
看来要锻炼他走路还得有一段时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