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不敢相信这是咱们一个政府官员说的话,活生生的就是一个晚清政府官员的嘴脸。招商引资不错,为外资企业提供帮助也没错,但是,外资企业的员工和我们一样,都是在中国大地上,都应该同样的平等的遵守我们的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未经批准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备就是违法,那外国人未经批准就不必须接受处理,还要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使其合法化?这是什么道理啊?韩国人是人,我们国人就不是人?或许我们的国人某些素质确实比他们差一点,但是,韩国人就能特殊照顾,合法使用地面卫星接收设备,我们就不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是,我们执法的人为什么就不能平等执法呢?有些国人,怎么就这么贱呢?给韩资企业创造良好的创业环境,我想不需要以牺牲我们的法律精神未代价吧?即使你这么讨好人家韩国人,韩国人他会感激你吗?不会。他会认为他们就是高你一等。
我不知道怎么解释这种现象,但决不是我们招商引资的初衷,更不是我们国人做人的基本准则,我只能用奴性十足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