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阳出生后第三天因病住院,住了6天,花了好几千。近日得知参加了少儿住院互助基金的可以报销医药费和住院费。于是先打电话到区基金办咨询了一下,答曰可以报销,还告诉了我办理流程:先到出生医院拿一张粉红色的单子,然后到街道医院开三联单,其中的两联再交到出生医院。
从街道医院得知,原来那个“粉红色的单子”是宝宝的医疗证,应该在出院办出生证的时候一起发放的,不知何故护士漏掉了我们的。(后来的经历表明,问题的根源就出在这里)。好在我再去要的时候护士给了我一张。医疗证背后印有关于报销事项的提示,但是没有时间期限。
第二次来到街道医院。负责的Y医生却说时间隔得太久了,不能报,不给我开三联单。我说来之前打电话咨询过可以报销的。她见我这样说就打电话给区基金办,接电话的和我咨询的时候不是同一个人。叽里咕噜说了半天,得到的答复中心意思就是超过三个月不受理。
我不服气。电话咨询时并没有告诉我有三个月期限之说,医疗证上也没有提时间限制。于是我又打电话到市基金办,这回特地问了对方姓名。答曰只要不超过一个学年(9月到次年8月底)就可以报销。
第三次来到街道医院。我对Y医生说,市基金办的XX医生说……可以报销。她听后就说,既然这样我就给你开三联单吧。
第二次来到出生医院。却被告之三联单上的一个代号填错了,要我拿回去改。
拿着改好的单子又到出生医院。却被告之要在改动的地方盖公章。
…………
明天还要各去一次街道医院和出生医院。如果顺利的话出生医院从基金办拿到钱后打电话通知我,我再去出生医院拿钱。为这事,我一共跑了(算上明天的)街道医院5次,出生医院5次。
写到这儿我已经不生气了,也不想在此发表评论。之所以要写出来是因为刚才实在太生气了,我不想带着生气的情绪回家和宝宝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