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不精但不可以不博

08/05/09 03:38:40 标签:中國軍銜制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等级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衔分为3等10级,即将官3级(上将、中将、少将)、校官4级(大校、上校、中校、少校)、尉官3级(上尉、中尉、少尉)。 根据军官所属的军种和技术特点,在海军空军和专业技术军官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专业技术”名称。 现行军官职务等级编制军衔: 1.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 2.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和委员为上将; 3.大军区正职为上将、中将,大军区副职为中将、少将; 4.正军职为少将、中将,副军职为少将、大校; 5.正师职为大校、少将,副师职为上校、大校; 6.正团职为上校、中校,副团职为中校、少校; 7.正营职为少校、中校,副营职为上尉、少校; 8.正连职为上尉、中尉,副连职为中尉、上尉; 9.排职为少尉、中尉 专业技术军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为中将至少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为大校至上尉,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为中校至少尉。 志愿兵役制士兵按军衔等级分为:高级士官(六级土官、五级士官);中级士官(四级士官、三级士官);初级士官(二级士官、一级士官)。义务兵役制士兵为最高军衔。海军、空军士兵在军衔前分别冠以“海军”、“空军”二字。

阅读(0) | 留言(0)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留言板

我要留言 诈骗信息提醒

请下载最新的flashpla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