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记 - 2008年5月19日

08/05/19 10:27:24 标签:汶川受灾

国务院公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天安门广场下半旗哀悼汶川地震遇难同胞(图)
  5月19日4时58分,北京天安门广场在正常的升旗仪式后下半旗,以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 新华社记者 唐召明 摄

 

阅读(0) | 留言(0)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留言板

我要留言 诈骗信息提醒

请下载最新的flashpla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