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遇难的人默哀!!

08/05/19 22:03:04 标签:

国 务 院 公 告:
为表达全国各族人民对四川汶川大地震遇难同胞的深切哀悼,国务院决定,2008年5月19日至21日为全国哀悼日。在此期间,全国和各驻外机构下半旗志哀,停止公共娱乐活动,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设立吊唁簿。5月19日14时28分起,全国人民默哀3分钟,届时汽车、火车、舰船鸣笛,防空警报鸣响。

愿所有获得重生的灾民能坚强的站起来,愿已故的灾民能安详的走去。

为遇难的人默哀!!

祝福幸存的人,希望奇迹不断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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