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调理好了,眼镜还需要戴吗?

17/05/23 11:43:50 标签:弱视好了可以摘镜吗

    在儿童弱视调理后期,许多家长经常会满怀期待地问到同一个问题——“我的孩子弱视治好了就可以摘掉眼镜吗?”有的家长甚至在弱视已经治愈后,自行摘掉眼镜!

北京康欣悦目王大夫提醒:弱视的治愈与否与屈光度的改变,并无直接关系;只要孩子存在生理性无法克服的较大屈光不正(近视、散光与远视)和眼结构,尤其是同时伴有斜视和较大屈光参差,不可轻易自行摘镜;即使实现阶段性摘镜,也要遵从大夫的指导,因时、因地(所处用眼环境和主要视距的变化)调整处理,不可一刀切!

视力的聚焦、调焦、成像与传输,需要了解以下几点:

一、人眼视力、视觉完善,是一个逐步发育的过程,平时看“东西”的过程是一个“视觉加工”过程,加工的原材料是“东西”在眼底的成像,清晰的投影成像是清晰视觉的基本前提。人眼自身无法克服的屈光不正(包括远视、近视、散光;生理性远视、轻度近视、散光等裸视较佳者除外)患者看不清“东西”,就是因为眼睛聚焦能力缺陷,“东西”无法在眼底形成清晰投影。而眼镜的作用就在于弥补眼睛的这一结构缺陷。如果眼睛存在这样自身无法协调的缺陷(部分高度远视的孩子,自身协调能力较强者除外),又不借助眼镜,想“真正”看清东西,是不大可能的!

二、对于弱视患儿而言,弱视的治愈只是表明其视觉分辨能力恢复正常,并不意味着其眼睛结构的必然正常。所以,如果孩子眼睛还存在由于结构缺陷而致的自身无法协调的“度数”,就需考虑继续戴镜,否则容易导致弱视复发而功亏一篑!

三、弱视调理视力康复后,后期还需注意重建和恢复双眼视觉功能,这对于不是弱视但同样存在屈光参差矫正视力正常的患者也很重要。

双眼视觉功能包括下列三级:

1、同时视功能——两只眼睛同时看清同一个目标对象的能力(斜视较大者一般出现同时视困难);

2、融合功能——两只眼睛将看到的同一个目标对象所形成的两个像合二为一的能力(屈光参差较大者一般出现融合功能异常);

3、立体视觉——双眼判断目标对象层次和空间位置的能力(这是逐步发育的过程,重度弱视的患者后期需多加注意)。

对于屈光参差型弱视、弱视同时伴有斜视的孩子,弱视康复、视力达标后,后期如有可能,也要争取尽可能良好的双眼视功能,而双眼视觉功能的重建和恢复不是随着单眼视力的提高而必然达成的,需要辅助配戴合适的眼镜(部分斜视,可通过移心即光学中心或加三棱镜来矫治,这也就是部分家长发觉戴镜不斜,摘了就斜。),这在双眼视觉功能的重建和恢复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四、通常来讲,从配镜的角度讲,一副合格的眼镜包括下面三个层次的内涵:

其一,看得清楚;

其二,看得舒适;

其三,看得持久。

眼镜是否能摘掉,不能仅取决于家长或个人的主观愿望或喜好,而是取决于眼睛自身的健康发育需要。弱视调理的目标是在提高弱视眼视力的基础上,如有必要,佩戴适度的眼镜和视功能锻炼,进一步建立和恢复双眼视功能。

综上所述,好比斜视术后(斜视术后是锻炼的开始),弱视治愈,对于部分患者而言,并不意味着戴镜的终结,而很可能是新的开始(如条件许可,原必须足矫的高远弱孩子,弱视康复后可适度调低镜片度数、瞳距或视功能锻炼,以保留部分生理储备,促进眼睛正视化发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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