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用了很长时间专门看了南京市关于虐童事件的听证会的公告。批捕不批捕不是普通百姓关心的课题,广大民众只是了解虐童事件真像,还有的就是关心虎子以后生活的后续问题。
三、李征琴为了教育子女采取了不当的方式,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但与其他故意虐待、无端殴打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所差异,其主观恶性也相对较小。
如果将虐童和教育方式强行挂在一起好像有点太牵强了,虎子也是一个人,他应该享受他应该享受的权利。如果将不打不成才作为一个教育方式提出来,那么以后再有人打自己的孩子,那不就更加理直气壮了吗,我在教育自己的孩子,我为了孩子将来能够走上正确道路,我打孩子会有错吗?
四、不批准逮捕符合各方当事人意愿。本案被害人向我们表达了想见妈妈的意愿,被害人亲生父母向我院表示不希望批捕李征琴。
现在虎子是一个烫手的山芋,谁也不愿意接过他。
生母不能接,第一她养不起,第二如果虎子回归,生母就面临超生罚款。
虎子不会要求回农村,他知道农村的生活不如城市,目前虎子并不知道他的生母是谁,他认为养母就是他的生母,他要回到母亲身边,父母打孩子,虎子被母亲打,孩子一般不会记仇的。
养母提出她会好好对待虎子的,虎毒不食子,既然虎子被打成这样,虎子是不是还是子呢。有人提出养母处于更年期,会出现脾气暴躁属于正常反应,一个母亲更年期会拿自己的孩子出气吗?既然是在更年期,环境不变,虎子依旧,养母的更年期症状会减轻吗?唯一的可能是自暴自弃,放任自流,看在眼里而不敢管,不管又心里不舒服,以后会出现更加严重的后果。
现在是养母适不适合再做虎子的监护人的问题,如果养母还是作为监护人,如果虎子再次受到更大的伤害怎么办,关键是要建立一个规矩,怎样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
如果生母不接,养母不养,虎子会去哪里呢?谁也不愿意去想。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