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5月13日南方都市报 《小学生不愿补课遭班主任暴打 被骂全家没文化》,《南京虐童事件》是养母棍棒教育养子,今天是为人师表的老师因为孩子不愿意补课,老师退了补课费,老师就用极其残忍的方法殴打一个学生,就是因为他是落后生,他的语文最近的考试只考了24分。
“7日上午上早读的时候,班主任把我拉到讲台前面,当着全班同学的面,用一尺来长的小木棒打我的手臂、背部,抽我的腿。她一边抽打,还一边骂:‘你一家人都没文化,真可怕!’全班同学都在听着。”李某宇说,在他回到座位几分钟之后不久,杨老师再次把他的耳朵揪着拉出教室扇了他几个耳光。“一节课之后,她又把我拎到教室前面,打我耳光,甚至把我的头往教室墙上撞。”李某宇称,当天下午自己再次遭到班主任用棍棒抽打,这次换成了一根金属棒。“就是同学们在小店买的‘金箍棒’,玩的时候被老师收去的。”并且再次被扇脸。
这可能是一个社会问题,好学生尖子生谁都喜欢,关键是落后生怎么办,智力缺陷的孩子怎么办,老师有学习分数的要求,有学习差的学生就会拖累整个班级的进度,老师就可能影响评职称,老师可能会影响她的奖金和收入。
孩子学习差,不是老师可以打学生的理由,这样的人怎么会成为老师呢?而且是当着全体同学的面毒打孩子,最后是老师被开除,事情轻描淡写的被不了了之。
这件事情只能分开看,老师打孩子不能就这样草草收场,学校容忍老师打孩子,校长不能就这样算了。李某宇这样的差生何去何从,这可能不是学校可以解决的。
我们实行的是九年义务教育,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四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我国是实行的强制性又叫义务性教育,让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是学校、家长和社会的义务。谁违反这个义务,谁就要受到法律的规范。家长不送学生上学,家长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接受适龄儿童、少年上学,学校要承担责任;学校不提供相应的条件,也要受到法律的规范。但是落后生怎么办,却没有一个说法,把难题留给了学校,留给了老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是老师一走了之,教师法在这里显得这么苍白无力。
李某宇今后到哪里去,学习差的学生,总不能呆在家里,总不能流落到街头吧。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