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晚我和他吵架吵的很凶,甚至提到了离婚,其实说大是大说小也小,就是为了拆迁房的房产证上写不写他的名字吵起来的,吵完后他甚至打电话告诉他爹妈我们要离婚的事,这是第一次,以前吵架总是我打电话给他父母告状的,这可是破天荒的第一天。我也没有去争取什么,毕竟这段婚姻到现在为止我过的并不好,每天为了生活在外奔波,从没过去一天宽裕的日子,所以真的没啥好留恋的,唯一不放心的就是女儿。
后来经过我们二人的沟通以后,我们和解了,他甚至和我讲,只要在他父母面前讲房子会有他的名字,至于以后拿到了房子不写他的名字都可以了。说来说去就是现在房子太值钱了,要是只值一二万的话就不会搞的现在人人计较的了,有多少家庭为了房子争的头破血流、亲人反目啊。后来我自己也仔细想了一下,确实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我能理解当他听到房子不写他的名字时的心情,可是我也得顾虑到如果他以后背叛的话,如果房子写上他的名字岂不就要送给他一办了,谁也预料不到明天会怎么样,虽然我想我是不会和他离的,可是如果他提出的话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后来我是答应在小房子上写上他的名字,大房子上我没有让步。
和好以后老公和我讲过一件事,女儿周一(18日)那天去老乡家里玩,她就告诉阿姨,说她和爸爸要回老家了,妈妈和舅舅回外婆家。谁说小孩不懂呢,虽然她可能不明白离婚意味着什么,可是她知道以后她要和爸爸回老家,妈妈和舅舅去外婆家了。那天是决定把店盘掉以后就散伙的。我们和好后,我们故意试着问她,“你喜欢爸爸还是妈妈?”,她每次都回答“喜欢爸爸妈妈”,她告诉我们“喜欢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可想而知,离婚是二个成人的事,可是小孩是最大的受害者,下次一定要注意了,不然可能给小孩的心理影响比较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