击鼓传花08/08/07 22:39

紫晴妈妈第一次玩这个游戏、不太会。不过觉得蛮有趣的!如果做的不对的地方,大家要谅解啊!游戏规则:被点到的要在自己的博客或日志里写下自己的答案,然后去掉一个你最不喜欢的问题再加上一个你的问题,仍然组成20个问题,传给其他10个人,列出10个需

标签: 玩得开心哦! 阅读: (0)  |  回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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