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原则----保费支出原则

09/05/17 14:26:09 标签:保费支出原则

 
  
  
 

保险原则

         ----保费支出原则

 
 
 
所缴付的保费占年收入之比例——
  为个人或家庭年收入的7%~10%
  所安排的保险内容,可转移个人或家庭在财务上的责任与风险,其中包括:房屋贷款、子女生活教育费、生意资金和其他负债,加上 5 年的生活费……等。
 
人寿保险之保险金额的安排——
1 .个人基本之人寿保险金额的安排
将个人的各项人生责任统计出来,其所安排的人寿保险金额,必须大于或等于自己各项人生责任的总和。
2 .家庭基本之人寿保险金额的安排与分配
家庭中的各项人生责任统计出来,其总金额就是此家庭目前所需要投保之基本的人寿保险金额。其次,夫妻双方在家庭基本之人寿保险金额的分配方面,则以夫妻两人占家庭年收入来源的百分比例来分配。
 
人寿保险之保险金额的安排——
意外身故及残废保险之投保金额的安排,为人寿保险之保险金额的"2倍"以上,即:人寿保险金额50万元、意外险的保额则为100万元以上。这样的安排是基于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而导致"局部残废"时,可以领取大约35%~75%之意外残废保险金,而这个金额相当于被保险人之"基本保险需求"的人寿保险金额。所以,当被保险人因意外残废而长期无法工作时,这笔意外残废保险金即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尽到各项"人生责任"的义务,亦能够让被保险人拥有选择日后是否仍要工作的权利,过著有尊严的生活。
 
医疗保险之保险给付的安排——
医疗保险之保险给付的安排,是以目前现阶段持社会保险身份前往各医疗院所就医时,住进一人一间病房(单人房)时,以自己所要负担贴补的"差额"为"标准",来安排住院医疗保险之保险给付的金额。

阅读(0) | 留言(0) | 上一篇 | 下一篇 | 

留言板

我要留言 诈骗信息提醒

请下载最新的flashplay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