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告状”在幼儿期比较明显,是心理发育和人际发展的一个阶段性的正常现象,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现象会自然减少以致消失。
“老师,我被他打了。”“妈妈,他拿了我的东西不还。”让不少父母和幼儿园老师头疼的是,孩子经常拿各种小事情来找自己告状。一些父母不知所措:对他的告状很关心,怕孩子养成动不动就告状的习惯;不去理会吧,又怕孩子真的遇到了问题,受了欺负。那么,为什么孩子这么爱告状,是不是应该制止他们的这种行为呢?
心理学家认为,“爱告状”在幼儿期比较明显,是心理发育和人际发展的一个阶段性的正常现象,随着年龄的增长这种现象会自然减少以致消失。“爱告状”既是幼儿期独立处理问题能力未成熟的表现,也是孩子和他人沟通的方式之一。这个现象也表明,这个时期也是幼儿人际交往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方式形成的重要时期。其实,孩子“告状”是一种依赖心理的表现,实际上,孩子的“告状”是否应该制止,主要看其“告状”的动机。
教育心理学的研究结果显示,孩子的告状动机主要有这么几种:1.被别人欺负后,想寻求大人的保护。2.孩子“告状”是为了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孩子遇到问题时常手足无措,他们便“告状”,以求成人帮助解决问题。3.检举他人,希望成年人对他的是非判断作出肯定。4.追求自我表现,想从成年人那里得到肯定的评价。5.做错了事想逃避责任,免受批评和惩罚。6.嫉妒他人,企图利于告状来贬低别人,抬高自己。
年少的孩童爱告状是他们的年龄特征决定的。大人对于孩子实事求是的告状要认真对待,及时予以正确处理,当然更重要的是强化孩子自我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逐渐淡化其“告状意识”乃至依赖心理。例如,大人可以这样对孩子讲:“他弄坏书不是故意的,以后你和他一起爱护书好吗?”如果对孩子的“告状”不置可否,不仅会使一些有害的问题无法及时解决,还会挫伤孩子的积极性。而如果鼓励他们的告状行为则会使其他孩子争相效仿,以致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得不到发展,更为严重的是,会使一些小孩养成时时窥视他人秘密的不正常心态,导致其人格的畸形发展。所以一旦孩子告错了状,父母们与幼儿园的老师应及时对他进行提醒、帮助和纠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