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合璧教子手记:我的事业是母亲(转载)-27

10/09/19 11:11:21 标签:第35节:好学区、好学校(三)--规章制度(3)

35节:好学区、好学校(三)--规章制度(3)

  关于无故缺勤,我自己还跟学校的秘书闹了个小小的误会。我原来以为只要是我请了假的,那都应该算有理由缺勤。没想到,事实跟我的想象还有一定的差距。果果去年一学年只请过一次假,那是今天春天的时候,要带她去洛杉矶中国领事馆签证。领事馆周末不办公,所以只好请假。我是放学后,亲自去办公室跟学校秘书请的假。所以,我百分之百地认为,这假绝对是有理由缺勤。后来,当我浏览果果的个人帐户时,发现那一天被校方记为"无故缺勤"

  这我就诧异了,我不是请了假吗?而且理由充足。我以为是秘书工作不认真搞错了,于是,我就去办公室找秘书老师申诉。秘书老师听说后,很认真地为我在电脑中查询。结果,我看到了果果账户的管理层确实记载着:"去中国领事馆签证"字样。秘书老师见我困惑不解,很和蔼地跟我解释,原来学生只有生病才能算是"有理由缺勤"。只要不是生病的,不管请假与否,都算作"无故缺勤"。当然,请了假的,会有相应的记载。她一高兴又跟我聊了很多,包括"有理由缺勤"。她告诉我,其实就是有理由缺勤也是不可以随意的。而且,校方很重视学生过多地集中在周一和周五的有理由缺勤。因为,这个时间段累积过多的有理由缺勤,会导致校方怀疑孩子到底去了哪里?很可能他们和家长去了海边或迪斯尼度假,而谎称病假。这样的话同样会受到学校的警告。当时,我赶紧看了看果果的缺勤是哪天。秘书告诉我别紧张,还好,是周二。于是,我俩都大笑了起来。

  当然,虽然是这样,但在美国也绝对没有"带病坚持上课"一说。因为校规上特别写道:州法律规定,如果学生因发烧等病病愈后,必须在家再呆上24小时后方可返校。这让我想起去年我上课的时候,我的一个中国香港来的同学迟到了,老师问她怎么迟到了?她说她今天病了,并同时剧烈咳嗽。这时我感到教室的空气马上就凝固了,老师的表情也有了微妙的变化。还好,老师极有修养并没有说什么。但我听到同学小声地议论,大意就是她既然病了,就应该呆在家里。这看似有点儿不近人情,但这就是这里的文化。不能因为你自己的任何原因,影响到其他无辜的人。无独有偶,我这个一只眼睛远视,一只眼睛弱视的人,因为我用一只眼什么都看得见。所以,在中国我可以不戴眼镜开车,十年也没见谁来干涉我。但在美国,无论我怎么解释,我都必须配镜驾驶,这还写在我的驾照上。因为,在这个看似崇尚个性自由的国家,国家和集体的利益,永远是摆在个人利益前面的。这也是美国学校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让我过去在中国无法想到的是,在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中,竟然还有很多婆婆妈妈的规定。比如,一个学生如果在荡秋千,当另一个学生来到他面前时,数到30下以后,秋千上的学生必须下来,把秋千让给数点的这位同学。而且下来的这位同学,不能够马上反过来数点30下。再比如,学校也对学生的着装进行了详尽的规定。甚至竟婆婆妈妈到鞋子不能露脚趾和1/2以上的后脚跟、无袖套头衫的肩带不得窄于一英寸、服装上的任何标语、口号都必须要与学校规定相适合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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