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過彩筆寫過字,沙發上畵過,衣服上面畫過,手上腳上都有畫過。那種可自動消失的水彩筆最好,不用管擦拭,自己會慢慢的褪去色彩。一段時間沒有玩了,似乎有些忘記了,還有現在的我,很喜歡到外面玩耍,倒是在房間裏頭玩得越來越少。
晚上玩耍回家,洗手完后。爸爸拿來一支水彩筆給我,馬上外婆就來教我寫字了,從1,2,3開始,還教我用右手進行寫。我現在不知道我是哪個習慣,爸爸建議我用哪個手都可以,只要是用著習慣就行。今天寫的是一支紅色的筆,長長的,很好看,我非常喜歡,在白板上面寫個不停。 一會兒又將筆套起來,仔細地端詳一會,好久沒有學習寫字。好好的玩樂一下才肯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