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21日,多次越过死亡线的小悦悦绝望地撒手人寰,她才来到这个世界两年,还不曾感受到这个世界的繁华和美好,而这个冰冷的世界和冷漠的国人就已经将她无情地抛弃……
这是一个羞于叙述的悲剧
这是一段令人揪心的视频。广东佛山一个五金城里,两岁女孩悦悦被一辆面包车撞倒、碾轧,接下来的几分钟,还有呼吸的悦悦孤零零地躺在路边,18个路人先后经过,但都当没看见,而其间悦悦又被一辆货车碾轧。这令人心寒的一幕,直到拾荒阿姨陈贤妹经过,将悦悦搬离街心、在高喊中惊动了悦悦妈妈,才得以终止。终于,濒临脑死亡的小悦悦,躺在了医院的重症监护室。
18∶1,多么让人遍体生寒的数字!尽管有人曾因见义勇为被冤,尽管救人常不免带来某些“麻烦”,但是,见死不救甚至用冷漠来助纣为虐,是在撕裂社会的良知底线,消解公众灵魂深处的仁义善念。
行侠仗义的黄飞鸿早已成为佛山历史与民风的一种代表,佛山也因此“城市名片”而在中国家喻户晓。不幸的是,近日佛山成为全国关注的焦点,不是因为黄飞鸿大师,而是因为一名两岁多的小女孩遭两辆车碾过身体、18名路人经过却无人问津。
“这一天,他们令佛山蒙羞”,这是昨日当地报纸《佛山日报》的头版头题。昨日本报也发表《拯救日渐消逝的恻隐之心》的评论员文章指出:18路人的冷漠,是让文明蒙羞的道德灾难。而这样的冷漠,绝非特例,却有日渐弥漫的趋势:比如频频发生的老人跌倒无人扶助,面对歹徒行凶无人挺身而出……”
让人诧异的是,在道德环境因各种冷漠渐显不堪之时,弱势者却义务反顾地表现出他们的仗义,比如这一事件中救助女童的拾荒阿姨陈贤妹,还比如那些扶起摔跤老人的青少年……社会道德要靠底层和弱者来维系脸面,真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
十八名路人的灵魂何以自处
一个社会为了老人倒地该不该扶,激烈争论,已经让许多传统上被我们认作“蛮夷”或“腐朽”的国家的人,笑掉大牙,也让我们“经济总量世界第二”的地位在世人眼里,失去了伦理的质量,但好坏个人还能提出理由,说是“因为害怕被人‘诬告’”,好像很无辜的样子。
现在一个才两岁的幼童,任凭她倒在血泊里,18个路人无一过问,难道她也会“诬告”?难道任何一个过路的行人,即便不是驾驶员,也会被“诬告”为碾断她胯骨、腿骨的肇事者?
媒体追踪到了“冷漠者”中的一些人。有人坚称没看到女孩;也有女老板表示自己刚从幼儿园接回女儿,看到血很害怕,在询问了旁边店铺员工,没有得到回答之后,就牵着女儿离开了……
进一步来说,如果不是碰巧捡垃圾的女士路过,会只有18人不闻不问?这是完全随机地凑合而成的特定小群体之高度一致的行为,还是个别或者偶然现象?还不足以构成反映社会道德状态的样本?
小悦悦的离去,对于她或许不是一件最坏的事,这不仅因为以今天的身体状态,她不可能再有一个有质量的生命;以她被撞时的突然,被碾过后的痛楚,无人理睬时的绝望,即使清醒过来,她也再不会对“人”和“人道”有任何感知。
“哀莫大于心死”。毕竟,看着孩子无助地死去的人,是比孩子更加悲惨的人:孩子死去的是肉体,看着孩子死去的人,死去的是灵魂。
那么是什么,让这么多人的灵魂与孩子的肉体一同死去?
彭宇案不是恶因,而是恶果
悲剧发生后,颇有一些人重提彭宇案,抨击彭宇案制造的后遗症,诅咒彭宇案的判决者如何罪该万死。然而,我不相信,那18名路人,都知道彭宇案的前因后果,也许,他们的选择,与被冤枉的彭宇并无一丝一毫的干系,只关乎他们灵魂深处的漠然与怯懦。
我已经不止一次强调,彭宇案不是恶因,而是恶果。那种人性与国民性——我不太喜欢使用后一个词汇——的冷漠,早于彭宇案而生根发芽于看客们的心头;彭宇案的生成,即源于这种冷漠,法官将冷漠视为法理的前提:这人间世,谁不冷漠?谁愿见义勇为?谁会救死扶伤呢?故可推论,彭宇这么做,不是爱心的激发,而是他心里有鬼,他就是肇事者,他有罪……
不能低估彭宇案的杀伤力,却也不必高估。彭宇案只是压弯骆驼背的最后一根稻草,或者说一道催化剂,令冷漠遍地开花,令看客们为自己的抉择找到了貌似正当的借口,以及一头来自南京市鼓楼区法院的冠冕堂皇的替罪羊。然而,不知不觉之中,彭宇案的杀伤力正渐渐被扩大化,被打造为一面挡箭牌,那么多对匍匐于地的老者的视而不见,那么多对忍痛呻吟的儿童的见死不救,最终看客们都能义正词严:我怕重蹈彭宇的覆辙。
他们不敢献出爱心,是因为他们害怕,害怕爱会结出苦果,但是,他们忘了,战胜恐惧的最有力的武器,就是爱,爱本身就是一种勇气。
彭宇被一次次重提的同时,他的爱心与善行却模糊起来。人们只记得他的不幸,只记得法律的不公,只记得为自身的冷漠寻觅共鸣,却忘了爱与善的要义。
从彭宇案的错谬,到悦悦的车祸,只是一根藤上的两颗葫芦,谁也不是谁的因,谁也不是谁的果。不必用彭宇案的流毒诠释悦悦所经历的黑色七分钟,更不必用那18名路人的冷漠抹黑彭宇案。
惨剧应触发“冷漠之我”自省
愤怒的人们再次将南京“彭宇案”的主审法官拉上审判台,对这名“迅速拉低国人道德底线”的人士进行谴责和咒骂。
这些谴责,无疑都是发自内心、发乎人性的,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这些正义的声音,守住了一个社会的道德底线。然而,如果我们将理性的脚步迈得更大一些,在谴责“彭宇案”、残忍的肇事司机和冷漠的路人之外,我们是不是还应该思考更多?毕竟谴责他人总是一件更容易的事——相反,“换位式”地审视和反思自己,却往往咫尺天涯。
也许,在谴责他人的同时,我们也应该对“人性”有一个起码的反省和拷问。每一个看到这则新闻并为之痛心、义愤的人,不妨放下报纸、走下道德审判之台,扪心自问——如果当时是我走过鲜血淋漓、惨不忍睹的小悦悦身旁,我会怎么做?我真的不会同样“理性”地做出与那些匆匆离开的路人们同样的选择吗?我真的有勇气像那位值得尊敬的拾荒阿姨那样下意识地赶快扶起重伤女童吗……甚至于,我们还应该进一步扪心自问——如果,我是那名肇事司机,我真的一定就会义无反顾地立即停车、采取救助措施吗?我会不会在那电光火石的瞬间,也“理性”地做出逃逸、甚至“碾伤不如碾死”的“最优选择”……
其实,每一个“我”,都可能成为那7分钟里冷漠走过血泊中的小悦悦身边的“路人”;每一个“我”,恰恰随机性地构成了那7分钟里面对一个亟须救助的幼小生命却无所作为的“看客”。
一个灿烂如花的幼小生命,在“我们”共同的冷漠(或曰“理性判断”)下,最终凋零。如果要谴责、要反思,不妨先从每一个“我”开始……
我们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走过小悦悦身边的“路人”,请停下来,拉她离开街心;或伸出援手,将她抱离险境。这是本分,更是底线。
或许有人会辩称“社会风气不好”、“怕被家属讹上”、“怕莫名其妙担责任”,且不说因为这些理由,就坐视一个两岁生命自生自灭,是否过于冷血和残忍,就算不敢去扶、去拉,不能打电话报个警、叫个急救,让女童早点得到救治吗?
人们往往把社会的冷漠、人与人间的互不关心,把悲剧面前人们的无动于衷,归咎于社会风气的败坏,以及法律条文和相关案例的负面作用,这些并非没有道理,但任何社会、任何风气,都是从一个个“我”开始构建的,倘若每个人面临类似情况时,都能首先要求“我”多一份热诚,多一点关心,那么即使社会风气不能就此得到根本扭转,体制弊端不能因此得到根本改变,也仍然会让遗憾和悲剧少一点。
如果在目前情况下,尚无法要求别人、要求社会都快速改变,那么从自己开始,首先要求自己在碰到类似情况时多一份关心,是每个人都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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