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胎生育权转赠”的建议被解读为“二胎生育权转让”,不少人质疑该建议是“让富人享受生育特权”。虽然质疑声几乎一边倒,但也有部分网友表示这种说法道出了部分人的心声。
指标转赠或沦为富人特权
“如果生育权可以转赠的话,是不是意味着以后有钱人就可以多生,富人拥有了特权?”网友“fsbay”说,“我觉得,这主要体现了社会的不公平性,把人分成了两种人,对国家、社会和个人都会造成很大的压力,造成社会不稳定。”
网友“中国公民”说,“生第二胎指标可自愿转让?最怕是‘自愿’与‘金钱’、‘权力’相挂钩。”
网友“南海廿三郎”说,“毕竟现在中国还未达到人人普法的阶段。而生育权转让这一权利一旦市场化、金钱化,对中国社会的核心价值会产生冲击!而且,转让之后,穷人会继续超生!”
面对“二胎生育权转赠”的建议,广东省计生委主任张枫明确表态:“无论一胎,还是二胎,人的生育权是绝对不能转赠!根据国家《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七条,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规定,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这些政策都表明夫妻双方享有的生育权,是要按照法律来办的。”
生活压力大,有指标也未必生
“就算放开二胎,也不会对人口造成太大影响,因为有越来越多的人思想转变了,愿做‘丁克族’,而有部分人只想生一个,就算允许多生一胎,都不愿意生。”网友“longwaytog”说。
正在热播的婚恋情感剧《夫妻那些事》,由于抓住了“丁克”这个社会话题吸引了大量都市人的关注。生活在城市的许多人皆是身负巨大生活压力、工作压力、家庭压力,因而,高龄未育的家庭也越来越多。
“@西瓜坡主人”说,计划生育政策在城市被有力的执行,但是在农村呢,其执行力度和效果如何?现在城市生活压力大,很多城里人选择“丁克”或者只生一个,但在农村,重男轻女以及人丁兴旺的观念并未改变。
“@纽约客北京妞”则表示,事实上,为了应对城市老龄社会以及大城市高智商、高情商人群因工作压力大选择不生育,现在的二胎政策已经落后于社会发展,顺应时势进行适当调整是必须的。
据2010年“六普”结果显示:广东常住人口达1.043亿人,居全国之首。但现实是:老龄化趋势加快,“十二五”期末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比重可能达到12%;家庭继续呈现规模小型化趋势,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风险持续增加,需要更多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资源。
支持者承认指标转赠建议实操性差
在如此的一片反对声中却也不乏支持此建议者。这些网友表示,这个建议还是体现了部分人的心声。但是,面对如何执行的问题时,很多网友均表示,实际操作很困难。甚至有博友提出,定价方面要“按购买力可比定价原则”,转让价最高1亿元。
“@喜欢把纸箱子套在头上的小屁孩儿”说:“我和老公很想生二胎,却没有指标,也不愿意去国外生,如果这个提议通过,我觉得是好事。有人有指标却不愿意生,有人想生却没指标,都是自觉自愿的事,本没什么可质疑的。只是真正实施起来的可操作性不大,甚至最后有可能会成为变相买卖人口。”
“晴天”说:“对富人来说,想要生二胎根本不在乎是否有指标,要么出国生,要么罚款,还不如把钱给穷人,这样还不影响人口增长。关键是如何操作这个过程,就怕新政策出新漏洞。”
“@郑玉刚_人力资源激励制度研究”在微博上表示:“需要加以设计,否则将造成严重社会不公。该建议实施起来有三大好处:一是富人有限制地增加了子女,受到激励;二是符合生育二胎条件的穷人比较好地获得报酬,且至少还有生育一胎权利,再多生则入刑罪;三是大病救助基金会有钱后可救援更多待援人群,社会将更少发生无钱治病等死悲剧。”
在总定价方面,他提出“按购买力可比定价原则”,并建议:以参购企业主为例,小企业主200万/个,限1个;中企业主1000万/个,限2个;大企业主1亿元/个,限3个。2、转让价,50万/个,限1个。
李兴浩微博回应:
每个人都享有合法的生育权,二胎指标转赠的建议并不是取消谁的生育权,而是以自愿为原则。同时只要国家对此立法,二胎指标就不会变成商品。
我所提的有关调整计生政策的建议,只是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进行调整,是个有益补充。这个建议可以达到更加合理的调整人力资源结构,不是买卖关系,更不是歧视穷人,帮富人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