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街道(城区)2013年秋季小学招生通告
根据余教(2013)101号《2013年余杭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和余街(2013)85号《余杭街道2013年秋季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精神,为了让广大家长了解有关情况,现将今年我街道(城区)小学招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时间
1.正式报名:2013年6月10日(上午8:00—11:00 ,下午1:00—4:30);
2.补报名:2013年7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00—4:30)。
二、报名地点
1、正式报名:余杭太炎小学城南校区(余杭街道城南路352号);
2、补报名:余杭街道中心学校(余杭街道城南路651号)。
三、招生对象
1、年龄对象
年满6周岁,即2006年9月1日至200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学龄儿童。
2、报名、申请的对象
第一批为报名对象:2013年6月30日以前户籍关系在通济社区、南渠社区、山西园社区、南安社区、凤联社区、凤凰山村、华坞村、宝塔村、水产村、沈家店社区、上文山社区、中南村、金星村、上湖村(城东组、城南组、城西组、城北组及张家埠组)、溪塔村(除上游、三联、东风三组外)的15个社区与村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为申请对象:父(母)在余杭街道城区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以房产证为依据)的非学区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人数超过街道招生计划数时,取得房产证时间长的优先录取。
第三批为申请对象:符合余杭区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即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符合计划生育政策,且其父母在我街道城区已取得有效暂住证一年以上,在本街道城区工作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营业执照,并按规定在我区交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及以上的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当学生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数时,父(母)一方交纳社会养老保险时间长的优先录取。
四、随带的材料
1.第一批对象:报名时随带户口簿原件和户主与新生本人户籍复印件一份,如需要根据家庭住址安排学区的还需提供父母的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第二批对象:申请报名时随带户口簿原件和户主与新生本人户籍复印件一份、父(母)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3.第三批对象:申请报名时随带四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家庭户口簿和父母身份证;(2)父母双方居住在余杭街道城区的有效暂住证或房产证;(3)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工商部门的营业执照;(4)父母一方交纳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
五、有关说明:
1、余杭街道(城区)小学报名申请的截止时间为7月1日下午4:30,逾期不再受理。
2、7月10日在各小学公布新生录用名单,8月25日各小学发放新生报到通知书。
温馨提醒:1、小学招生报名申请工作按批按条件录取,不需要提早排队等候;
2、因考虑到报名申请时人数较多,请家长不要带孩子前来报名。
余杭街道中心学校
2013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