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子规(6)亲有过 谏使更

14/02/25 12:39:33 标签:

亲有过谏使更怡吾色柔吾声

谏不入悦复谏号泣随挞无怨


注释:
1.谏:劝告。
2.更:更改。
3.怡:温和愉悦。
4.吾:我。
5.色:脸色。
6.柔:柔和。
7.不入:不接受。
8.悦:愉快。
9.复:又。
10.号泣:哭泣。号,大哭哀号。泣,低声啜(chuò)泣。
11.随:跟随、伴随。
12.挞:打。
13.怨:埋(mán)怨。
译文:
  父母亲有了过错,要好好规劝使他们改正,自己要和颜悦色,声音柔和;父母不听劝告,要等到他们高兴时再规劝,还不行就哭泣哀求,就算被打也毫无怨言。
参考故事
  秀贞劝母救妹
  明朝时,杨秀贞的母亲一连生了三个女儿,没有儿子,生第四个又是女儿,母亲气极了,要把女婴淹死。当时杨秀贞十三岁,急忙抱起妹妹,向母亲下跪哀求:“母亲为了要儿子就杀女儿,越得不到儿子啊!如果烦恼以后的嫁妆,就把我的陪嫁给这个妹妹吧!”
  祖母骂她不懂事,秀贞又跪着禀告祖母:“祖母天天念佛,现在却见死不救,念佛有何用呢?”祖母也被感动而明白了,于是留养女婴。两年后,秀贞母亲果真生了一个儿子。
  母亲生儿子时,秀贞的父亲梦见祖父告诉他:“如果第四个女儿不留下来,这个儿子铁定不能生的。”因为秀贞当初的跪禀之言,至孝感动上天,才得以延续杨家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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