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暴力,主要指学龄期(7岁至18岁)青少年与同学之间发生的斗殴、性侵、敲诈财物等暴力行为。近年来,中小学生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教育部研究制定《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拟于11月底前出台。同时,还将对欺凌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根据相关要求,通过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责任追究。
据介绍,教育部还将把防治学生欺凌纳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工作体系,督导各地学校制定防治欺凌工作制度,建立早期预警及事后干预等机制,对可能的欺凌行为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同时,建立重大欺凌事件台账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本地区欺凌事件的管理、调查、协调及处置等工作。加强对重点学生群体的动态研判,对发现的苗头线索认真核实、及时处置,对发现的轻微欺凌事件及时跟进教育惩戒措施。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在广东省也时有发生,调研显示,2013至2015年,广东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校园暴力”案件共510宗915人。
典型案例
●不堪忍受同桌辱骂,竟然找人殴打同桌
深圳宝安一小学六年级学生被打致脾脏破裂,打人者已被警方控制。深圳宝安区一小学六年级的小韩因与同学发生口角,对方找来社会青年,在校园门口附近对小韩进行殴打。十天后的端午节,小韩因肚痛难忍前往医院就医。医生检查后发现其脾脏破裂,并一度向家属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经过两次手术,将小韩的脾脏摘除后,才将小韩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
●学生炫耀iPhone被抢劫
佛山检察机关办理的罗某、钟某等人抢劫一案中,罗、钟两人看到同班同学赵某炫耀新买的iPhone手机而心生嫉妒,意图侵占该手机,遂召集校外人员抢劫赵某的手机,得手后将手机卖掉,赃款用于吃喝玩乐。
●高年级学生拦截殴打低年级学生
深圳检察机关办理的杨某某、陈某某、吴某某寻衅滋事案中,三人在学校门外欺负低年级的同学,他们采取在放学途中拦截、殴打、强行索要财物等方式满足逞强好胜的心理欲望。
建议
父母要言传身教,避免棍棒教子
调研报告认为,预防和减少校园暴力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要共同行动起来。同时,家长要转变教育观念,远离家庭暴力。父母的一言一行,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子女。一方面,夫妻双方应避免因家庭琐事引发家庭暴力,使子女受到影响或伤害;另一方面,在教育子女的方式方法上,要避免“棍棒底下出孝子”、“不打不成材”现象的发生。目前有许多未成年子女情感发育严重不足,这与子女在家庭受到暴力伤害等因素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