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85)
2018.8.22 星期三
其实,爷爷心中是很不服气的,总觉得学校的推脱不近情理。从规定来看,去年修订的国家“义务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二条明文规定,地方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的学校就近入学,而我从呱呱坠地开始,户籍就在北正街校区,在这所学校念书,应该是名正言顺、天经地义的事,看来得找个地方说理才行。
于是,爷爷想到了几个曾经的同事。他们年轻很多,如今正大权在握,其中有区委、区政府的主要领导,还有市教育局的主要负责人,但又觉得他们日理万机,忙的都是政府的大事要事,我这点小事实属鸡毛蒜皮,不到万不得已最好不去惊动他们。那就走“人民来信来访”的渠道?爷爷又觉得受理流程繁多,如果出现拖延,交到相关部门处理时,说不定已经开学,黄花菜都凉了。
难道就没有更好更快的解决途径?爷爷又想到了行政复议或者诉讼,诉诸法律渠道,或者求助晚报、电视台,借助媒体的力量来处理。只不过,这些“不得已而为之”的选项存在与教育部门“交恶”的风险,不到走投无路时,最好不要轻易使用。
那就想想普通人际关系吧。奶奶说,在湖南文理学院的李爷爷,应该有这方面的人脉,爷爷立马给他打了电话。虽说这个大学同学非常热心,但他已从院党委副书记的岗位上退下来了,而且他们学院属于省管,平时与市里的教育部门联系不多。不过,他还是答应尽量想办法,通过当年一起当过知青,退休前在区政协担任副主席的朋友出面,找区教育局的老部下想想办法。
虽说朋友们热情帮忙,但毕竟是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各种意想不到的情况都有可能发生,爷爷的心仍像十五个吊桶打水——七上八下,安定不下来。于是硬着头皮去区教育局碰碰运气,看能不能找到那个多年没有联系的忘年交朋友唐阿姨。
后排左一就是唐阿姨
几经询问终于找到了,她果然在局里上班,还是一个要害部门的负责人呢。听了爷爷反映的情况,她也没有绝对把握,说是这个学校的招生,的确十分棘手,但还是立马放下手头的工作,去找局里的基础教育部门协调。
在年轻的基教股张股长的办公室,唐阿姨向他介绍了我的居住生活情况,张股长也认真审查了爷爷、爸爸和我的户籍资料,然后登记在案。走出办公室,唐阿姨安慰爷爷说:“应该没有问题了,我们教育部门办事,也应该实事求是,以人为本嘛。”
爷爷终于松了口气,可以静下心来等候佳音了。尽管唐阿姨只出面说了几句话,可那分量应该不轻,爷爷心中很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