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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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8日,我儿子走了,走得那么突然,那么可怜,那么冤,那么不公平,让我求救无门。我的世界全都死了,崩塌了,黑了,心也死了什么都不是什么了!无助,无奈,被迫,黑暗。黑了,心也死了什么都不是什么了!无助,无奈,被迫,黑暗。 当天下午,我与一岁
黑了,心也死了什么都不是什么了!无助,无当天下午,我与一岁半儿子儿子在对面档口玩,当时儿子从这家档口的小女孩子手上拿了一个碗,到隔壁的档口去玩,这家是一间卖钢珠的档口,当时店主门口摆放了一盆外表看上去与普通矿泉水一样的清洗钢球的亚硝酸钠,当时我以为是水,没有在意,儿子就拿着碗把那水(亚硝酸钠)装来给我,我立即就倒掉并把碗还回小女孩子,可儿子哭又把碗拿走后我不放心随后跟着他来到店里,来到档口时这时档口的一客户跟我说:“你儿子在喝那盆里水”,而档口老板却说:“没有”,客户强调说:“是喝了两口”,我不放心马上抱回自己的铺内,当时是17:38分,那档口老板也跟着过来说:“没事的,这是化学药剂,喝点水就会没事的”我立即给水喂儿子水并询问那档口老板是什么化学药剂,档口老板说:“是亚硝酸钠”,听后我强烈要求老公马上开车送医院,于17时42分送到离天河五金城最近的南区医疗站进行救治。在医疗站时,我儿神志清醒,无昏迷呕吐(见病例记载),像正常婴儿一样。医生听我反映情况并经诊断后,给与吸氧、进行静脉注射处理,同时告诉我们该医疗站无急救资格,无洗胃器材,应转至佛山顺德桂洲医院急诊科治疗,并呼叫该院急救车,于18时03分送到该院急诊科进行救治,其后再于18时40分转至儿科,直至19时20分宣告死亡。抢救结束后,本人忍着巨大的悲痛,再三要求急诊救治医生立即提供诊断资料(医嘱单等)给我,当时医生以星期六医院高层领导不在为理由拒绝交付!直至24时左右才将一些无关紧要的资料交给我。4月20日在我们家属的强烈追要之下,才在医务科取回住院病历、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临时医嘱单、急诊抢救病历、急诊抢救经过记录等病历资料,在查阅取回的资料之后,发现该院存在救治决策失误、事后掩盖事实真相之重大过错直接导致余昊因丧失最佳抢救时间死亡.
让我求救无门。我的世界全都死了,崩塌了,4月19日,我与亲人一起来佛山顺德桂洲医院讨一个说法,但该院相关领导人员并不知此事,并以今日放假推托高层领导不在来做为托词.
奈,被迫,黑暗。 当天下午,我与一岁4月21日,我与亲人一起来佛山顺德桂洲医院讨一个说法,该院相关领导人员说“明天给我们一个答复”以此推卸,并要求我们提供对治疗上失误的书面提材。且我们询问该院主治医生治疗过程,只知道说已用中国最好的药(就是美蓝也叫亚甲蓝),他回答的漏洞百出,神情慌张,且态度非常恶劣,并骂我们是神经病,懒得跟我们谈夺门就走。
4月22日,我们再次来到该院又一次说“过两天给我们一个答复”以此推卸。
至始至终该院都没有答复,更没有主动相关责任,且并没有及时追究该主治医生的玩忽职守的过失,
让我求救无门。我的世界全都死了,崩塌了,据我们亲眼所见和当天就诊的病人,余昊17时42分进入南区医疗站后,明明只被实施了静脉注射、吸氧两项措施(病历记载),而桂洲医院急诊抢救病历上却注明在南区医疗站做过催吐治疗,请问是何时做的?是那个医生或者护士做的?为什么我们这么多亲属谁也没有见过?而且,如果做过催吐治疗,为什么没有在任何资料里显示,吐了什么、什么颜色的呕吐物?呕吐的量有多少?假设做过催吐治疗,转至急诊科后,为什么急诊医生连问都不问孩子有否呕吐,吐出多少或是否有吐出有毒物质(此乃玩忽职守之嫌疑)?是不是催吐对于亚硝酸盐中毒急诊抢救来说并不是一个重要的抢救手段,还是医生玩忽职守,拿人的生命开玩笑?!医生还说:精神病死了就死了然后夺门而去、、、、、、、、我儿子又不是狗死了就死了,天啊,为什么会这样!为什么啊!
孩子2009年4月18日晚17:51分刚转至桂洲医院急诊科时,我们强烈要求医生实施洗胃救治方案,但是不论是在急诊科还是后来被转至儿科,责任医生态度均相当恶劣地予以拒绝,表示不用我们家长管,医院会处理好的(此乃救治决策严重错误)。然而根据临时医嘱单显示,抢救在19时又赫然出现一栏插胃管、抽取胃液的步骤!敢问一个这么重要的步骤为什么到19时,距离孩子宣告临床死亡前二十分钟才做?而且是在儿科非急诊室!难道你们医院急诊科的专业医务人员连针对急性亚硝酸盐中毒患者,在中毒时间很短的情况下,应及时予以洗胃处理这一常人都知道的抢救措施都不知道吗?为什么急诊科在家属的再三要求下都不做,偏偏转到了儿科才做?这样的救护措施是合理的吗?显然病历并没有客观地反映出当时的事实真相,我们有理由怀疑,医院方面根本就没有对我的孩子做洗胃术,而仅仅是为了逃避责任在事后补写了医嘱单!!
2009年4月18日,我儿子走了,走得在我们向院方质疑的时候,你们急诊科主任解释说,已经对孩子使用了中国最先进的药物,因此不用进行洗胃。试想在孩子胃内还存在有害物质的同时在孩子身上又输入一些象你们急诊科主任所描述的中国最先进的药物时候会有多大的作用?而且所谓最先进的药物无非就是美蓝(亚甲蓝),这种药物确实对亚硝酸盐中毒患者有特效,但是一边是通过胃里的粘膜吸收有害物质进入血液循环,一边以最先进的药物对血液里的有害物质进行分解,能有效果吗?简直就是胡闹!孩子的生命就是在你们急诊科主任口中的中国最先进的药物治疗下渐渐远去的!对于这一点,医院要承担完全的责任!
我儿子在转至桂洲医院时的状况与医院所写资料完全不吻合(例如资料上注明孩子入院时是昏迷状况,但当时的情况与病历上所记载的正好恰恰相反,孩子还活蹦乱跳的,此乃掩盖事实真相)。我们持有的病历本上记载“2009年4月18日17:42,PE:神清、哭闹、面色青紫、无昏迷呕吐”,“2009年4月18日18:03,病史同前,患儿烦躁不安,双瞳等圆等大,对光反射灵敏,双肺呼吸音清,心率齐,各瓣膜听诊区未闻病理性杂音”,然而我们4月20日在医务科复印的病历资料上的记载与上述记载大相径庭!又说昏迷不醒、又说对光反射迟钝、又说神志不清、呼之不应等等,总之怎么严重就怎么写!我们就奇怪了,为什么同一个医生竟然在同一时段能写出相差如此之大的诊断意见!显然是事后为逃避责任而作的虚假病历!这样的医生医德何在,简直是在草菅人命!
黑了,心也死了什么都不是什么了!无助,无在医院有生化全套血浆检验收报告单中指出检验时间于19时16分(19时17分),检验结果的时间是在19时31分(19时43)也就是在余昊死亡时才做的这个抽血报告来弥补自己抢救的过失!
现在我已经是求救无门,记者叫来,被上面的人压下来,报出来的是相反的,卫生部门下来用高姿态强势威胁我们,报了110,人民警察,可帮的人不是我们,反而为虎作猖。如果告法院,佛山容桂桂洲医院本来就是政府机构办的,找来的法医也是他们的人,要怎么写就怎么写、、、、、、
天啊,世界真是黑暗,还我儿子、、、、、、、求救无门!那么突然,那么可怜,那么冤,那么不公平,
昨天公安来了100个人把我与妹妹还有婆婆都包围起来,用蛮力把我们拖上了车,怎么反抗都没有用。当场只要是我们的朋友亲人在都全部带到公安局,然后送我们拘留起来了,还对我们说,我要给你们一个什么罪就是什么罪,你们也没有办法,何况你们违法了。逼着我与家人签字,如果不签在加你3个月的时间。我们以死证明无罪,可当场的人没有人管。我儿子被人害死了,不去关医院那些人,反而把我关了起来。直到现在我老公还在被拘留刚刚赶来的同学就站在旁边都被带走了拘留。真是没有天理的社会,就因为那医院是政府办的、、、、、这叫我怎么不绝望了。为什么啊,为什么啊,老天请开开眼,开开眼啊!天理啊,为什么这个社会这么黑暗啊!为什么! 2009年4月18日,我儿子走了,走得那么突然,那么可怜,那么冤,那么不公平,让我求救无门。我的世界全都死了,崩塌了,那么突然,那么可怜,那么冤,那么不公平,
宝宝嘴里的泡终于好了 | 标签: | 阅读(0) | 留言(1) | 2008-10-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