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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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看怎么说呢!权利总是和义务一起出现的,没有人只有权利,而不负义务!作为一个没有落地,不能被视为公民的胎儿,她只是母体的一部分,母亲有权利处置她,但是也有义务保护她!如果一味强调母亲对腹中之物的处置权利,未免不近人情!那想问问,胎儿的权利谁来给?再者,没有那个现实中的女人会没有另一半就有胎儿吧,那么作为赋予这个小生命的另一半也有权利对母亲的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干预!所以不能简单说母亲对于胎儿就有足够的权利也顺理成章的处置!
未命名 | 标签: | 阅读(0) | 留言(0) | 2010-03-20 |
婆媳之间------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 标签:婆媳之间------两条永不相交的平行线! | 阅读(0) | 留言(1) | 2010-02-25 |
快过年了! | 标签:快过年了! | 阅读(0) | 留言(0) | 2010-01-11 |
新年期许 | 标签:新年期许 | 阅读(0) | 留言(0) | 2010-01-07 |
2010年的第一天! | 标签:2010年的第一天! | 阅读(0) | 留言(0) | 2010-01-01 |
平凡的幸福 | 标签: | 阅读(0) | 留言(0) | 2009-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