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在雨儿服饰给女儿买了一件旗袍。丰盈的小脸和甜甜的微笑。举手投足之间让我羡慕。欣喜不已!
恍然发现,近年来以旗袍裹身的女子越来越多了,大有把旧上海的繁丽年华再掀回来的架势,
然而旗袍对身材的要求很高,穿妥帖了,能身段玲珑柔曼,把女人味发挥到极致,
便是行走于路上的寻常姿态,因了旗袍的诸多限制,不得不小步小步地迈,
倒有了一种盈捷丰艳的气度。
在世间男子眼里,女子的旗袍便是致命的毒药,锐利的高跟鞋就是那最凶残的帮凶,当然,
那也得你有那个敢穿的底气,若穿得不合,反而旗袍会成为接疤的手,所有瑕疵再微末也会毫无保留地暴露于光天之下,一览无余。
所以,穿旗袍的,不是绝顶聪明睿智的女子,便是傻得连自己也看不分明的蠢女,一天一地,没有灰幕可遮。
因此很爱旗袍,各人生性隐私都在这里被表白得分明锐利,一刀两断,
正对上张爱玲那个著名观点——衣服就是语言。然而旗袍就是不必说不屑说也美丽那样一种语言吧!
像极了最深痛真切的誓言,所有挚诚剖心的话都是不必说不屑说的——因为语言究竟是华而不实浮于表皮的灰,
风一吹就散了,甚至经不起风吹,在刚落地的那一霎便已成往时,无处可寻的。
旗袍便成了每个女子心底埋着的或是一座坟,或是一段值得追忆的年华,
或是一个不为人知的隐秘的愿,至少,身着如此潋滟盛装之时,那必定是为了值得看见的人,
想来会留下一点悲哀的怅惘,物是人非,徒增伤情,然而留下点证据总是好的,
否则那可真成了自己回忆里的一厢情愿,空口无凭了。
一个女子只有在得到念想里的人的目光时最美,所以女人们都喜欢盛装出行,
必然要把自己最美最引人的一面推销出去,在顾盼流转之间,掩口轻笑,心里满满都是得意欢喜,
但,这旗袍却还是旧的好,因为只有经了时间的东西,一穿,随时便添了七八分风致,
人也像浸在时光的福尔马林里不会老去一般,定格在旗袍的忆里,
穿上一层时光打磨过的尘。
只有聪明与美丽的女子是不完满的,还须添点韵致,
所以这旧旗袍便是最快最方便的变身方法,
效果怎样,也得看你灵内的造化。
旧旗袍都是通灵的。因为毕竟是与另一个时空里的人贴身厮磨过,
被那个时空的灯光照过,沉淀了抹不掉的痕
,
女子为了美,是什么也不畏惧的。否则那美容院里横刀阔斧,
兵家全上,吸脂挫骨,竟是无一个觉得胆寒,都是巴巴地排着队来受罪,
所以,千万别小看了女人的胆量。
可,这终究也没什么不妥。生命的荒腔走板里,值得贴恋的东西太多,
而能留下的总是太少,最后能为回忆撑着点场的,也就只剩下衣服首饰了,
所以,怪不得女子,爱衣服,爱钻石,爱得如此真挚刻骨。
因为短暂,所以寻求长久——任何女子都无法免俗。
任何女子都有的美丽情节-----旗袍·····
【最后弄张俺的片片充数哦---不许拍砖···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