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第二次班会,婷婷正式成为一名少先队员。前一天晚上接她时,她就告诉我:“妈妈,明天我要给你一惊喜!”我知道她说的是加入少先队的事,故意装作不知道,便说:“好呀。”
第二天晚上接她,当然是戴着红领巾,将小手举得高高的,很兴奋的喊我。
只可惜没有将入队的申请书拍一张照片下来留做记念,是她自己写的,一笔一划很认真,因为我告诉过她,要好好填写申请书,杨老师和大队部的老师都会在上面签字,如果写得好就会签“同意”,如果写得不好就会。。。。她知道。而且要珍惜保护好红领巾、要继续在学校认真学习、遵守纪律等,要不然杨老师会把红领巾收回的。呵呵呵